神峰通考
《神峰通考》
12.正官格
楠曰:正官者,何以言之?盖以阳见阴、阴见阳,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,如人之一夫一妇之有配对也。
何以谓之官?盖官者管也。如人焉,必须官管,然后循规蹈距,居仁由义,不敢放逸为非,故为制我身主之官也。
然月令提纲之官,若我之本府太守本县之令尹也。但当服其管,则岂能用之。故凡月上官星,世无用官之理,如此将如何取用?但或只有官星一点,日主又旺,则官星轻而日主旺,运行官旺最为奇。
譬如府官,是我之主也,今主人弱也,当以财生之,行官运以助之。若行印运,则又泄弱官星之气。
若官星犯重,日主根弱,克制日干太重,则不曰官星,而曰七杀也。七杀克身,则伤官食神,以制其官杀也。大抵用月上官星,要官旺,官旺方好取用。要官星有病,各因病而药之。
官旺官多,喜食神以制去之。官星气弱,喜财神以生之,官旺之运以助之。若日干官星二者,纯和无病,俱是平常人也。
若岁月时上虚官,用之十有九贵。然官为扶身之本,夫人非官,则放于礼法之外,故官星不宜破损,而亦不可用也。
惟官星太弱太旺,方为有病,因其病而药之,斯可作为用神而论祸福也。
《继善篇》云:有官有印无破,作廊庙之材。
楠曰:旧谓有官有印,乃杂气所藏官印也,牵强不可从。或曰:有官有印,盖言人命中有官星印绶双全者,更无刑冲破害之物,破伤官印贵气之物,则官生印、印生身,其人必是廊庙栋梁之大材。此说可从。
盖乙生申月,丁生亥月,己生寅月、辛生巳月,皆官印两全,何必拘于杂气两全乎。况杂气喜冲破,谓之无冲可乎?
古歌云:正气官星月上推,无冲无破始为奇。中年岁运来相助,将相公侯总可为。
补曰:正气官星,谓阳见阴、阴见阳。如六甲日生酉月、六乙日生申月、六丙日生子月、六丁日生亥月之类,乃月正官也。柱中无冲刑破害,功名显达,始为奇特。
下文云『登科甲第,官星临无破之宫』是也。中年岁运遇财星印绶,身旺之助,更无刑伤杀杂,则台阁可登。
古歌云『官印相生临岁运,玉堂金马作朝臣』是也。
司马季主云:『真官时遇,早登金紫之封。』
补曰:真官时遇,谓真正官星,遇于生时,正《渊源》所谓时上正官格是也,必早得腰金衣紫之贵。《格解》时作月令之时,非生时之时,又于时正官格,删而去之,则非也。若以此时遇为月令之时,则《喜忌篇》云:『偏官时遇,制伏太过,乃是贫儒』』,遇官星生旺位,亦可谓月令之时乎?牵强不可从。
《通明赋》云:禄得天时,奇花生于金带。
补曰:禄得天时,乃时干得正官,而且见其言之禄,必有奇花金带之荣贵。与上文大同而小异。解谓禄马为官,则是为天时即干,则泛而不切。曰天下,则年月亦在其二中矣,于时干,则隐而晦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