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
《三命通会》

卷十一 - 1.气象篇 [注:醉醒子撰]

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,定一运而关十载。

清浊纯驳,万有不齐,好恶是非,理难执一。

故古之论命,研究精微,则由体而该用。

今之论命,拘泥格局,遂执假而失真。

是必先观气象规模,乃富贵贫贱之纲领。

次论用神出处,尽死生穷达之精微。

不须八字繁华,只要五行和气。

浪指三元六甲,谁知万绪千端。学者务要:

钩玄索隐,发表归根。向实寻虚,从无取有。

虽日命之理微,于此思过半矣。

然大海从于勺水,少阴产于老阳。

成乃败之机,变乃化之渐。

此文所当深察,乃若一阳解冻,三伏生寒。

阳刚不中,亢则害也。刚而能柔,吉之道也。

此象亢阳无制,更不包藏阴物。

而运又行东南,则阳刚失中,必主于害。

用此者,孤贫凶暴,死于水火之间。

乃若五阳生于阴月,干支夹合阴柔之物。

运道又行阴柔之乡,乃谓吉也。

用此者,虽出寒贱,终必荣华。

柔弱偏枯小人之象,刚健中正,君子之风。

此象不中之道也。

四柱中但见阴柔,而不入格。

干支又不包阳,则终日柔懦。

用此者机心阴毒,无所不至。

乃若刚健君子之体也.中正,君子之德也。

四柱中阳而藏阴,刚柔得制,不犯破克刑冲。

用此者,德行过人,中直盖世,故日君子之风。

过于寒薄,和暖处终难奋发。

过于燥烈,水激处反有凶灾。

四柱纯阴,生于十月,空绝五行之根。

日干又见衰弱,而无强健之气。

纵遇和暖之乡,终难发达。

四柱纯火,生于夏至之前,人性燥烈。

岁运中乍遇水激,不惟不能制,而反致害矣。

用此者,夭折孤贫,多犯刑宪。

过于执实,事难显豁。过于清冷,思有凄凉。

执实者,用一而不通也。假如:

用官无财,用印无煞,多合少成者,遇事终无豁达。

若金水过于清寒,不遇和暖之运。

如庚辛生于十月,柱中纯水,运又行西北。

平生独食孤眠,生涯寂寞,人不堪其忧矣。

过于有情,志无远达。

局中之物,不可过于有情。

若过有情,则牵迷不能自脱,外无所见矣。

如甲木以己土为妻,情固宜有。

若甲己支下,又乘子丑,内外加合。

而外无财官、印绶动甲之心。

则甲常处于己土之下,其志安能远达哉。

过于用力,成亦多难。

凡柱中得自然之物,为妙。若用力扶持,终不为美。

且如用财,局中不见,必求伤官食神所生。

如食伤失时无气,又求比肩转助,或外冲遥合。

皆谓过于用力,其成就必艰难矣。

过于贵人,逢灾自愈。过于恶煞,遇福难享。

八字中原多贵人二德,扶用财官,不有刑破。

虽居颠沛之中,亦无危矣。

原多恶煞,三刑六冲,又与财官反背。

纵遇财官之地,将何以为享福之基。

五行绝处,禄马扶身。四柱奇中,比肩分福。

凡遇绝处,不可便指为凶,盖凶处亦有吉神相扶。

假如木绝于申,申有壬水为印,庚戊为财官。

为我所用之物,必能扶身进福。

只愁有神克害所用之官,则所用绝矣,如此乃凶。

若以官为贵,以财为奇,局中得遇财官,乃为吉矣。

如见比肩无惮,争官劫财,则无全美。

阴阳固有刚柔,干支岂无颠倒。

阳刚阴柔,天地之道也。

颠之倒之,反复之谓也。所以启下文之端。

虽聘妻不识其夫。

夫妇既入其宫,岂有不识,但情隔而不通,则不见其夫矣。

如乙木用庚金为夫,中间丙火隔断,庚被火伤。

或坐子午败死之地,使其妻终不能见其夫也。

本有子不顾其母。

子之顾母,理也,情也。身有所羁,则不得终养。

如甲用丙为子,却被辛金合之。

但恋妻之情,而易母之爱矣。

故局中虽有丙火,不可用也。

凡命中议论至此,庶几无误。

父无子而不独,子有父而反孤。

木以火为子息,四柱中如无丙丁巳午之位,则无子矣。

若地支暗蓄有火,或天干制化得用,亦不为无子。

木以水为父母,若被损克,则不得其所坐。

如甲乙日生于亥子之年,月值四季,水被土伤。

所生之人失矣,岂不孤哉。

生尚可以再生,死不可以复死。

局中之物,原有长生,先被克损。

岁运复遇生旺之地,身力复强,如再生也。

死者终也,凡四柱之物,原值死绝之宫。

后来岁运再遇此地,不为更凶之论,盖死无二也。

既死亦非为鬼,逢生又不成人。

木值春生,得时乃旺,柱中虽遇死绝之宫;

若运行生旺之乡,亦不为之死地。

木值秋生,失时乃弱,柱中虽遇生旺之宫;

若运行衰绝之地,终不为之生也。

子多母病,如佃甫田。母多子病,如临深渊。

子者母之所生,多则泄母之气,正谓子能令母虚也。

若母再加衰病,精力不及,决不能以抚其子,其佃甫田之谓。母无二尊,其恩乃全。若母氏众多,阴聚妒生,邪谋兴矣。

即五星二母争权姑息太过,母遗所爱,子何所依。

如更临病死之宫,生身之变,必起于朝夕也。

不正不冲,不偏不合,不横不刑,不直不破。

其为冲也,启六极之歧门。其为合也,辟万物之形迹。

其为刑也,变而改正。其为破也,敌而有伤。

是以棘地生金,不若蓝田种玉。

以上四端,乃战克击剥之象也,内有刑虚钩远之用。

若倒乱中,而取用神为贵为福者。不若用财生官,

用印得煞,自然之妙。此子平之所以专论财印食也。

吉神相我,功求相吉之神。

凡人命衰弱,或刑伤破害。

不能成用者,必欲吉神扶佐,成我之福。

又观相我之神,势力轻重何如。

若无根失令,或自受伤,先用求助相吉之神何如。

假如甲日夏生,遭火焚化,得壬癸亥子相我为救。

但水先受火土耗克,不能为我之福。

必欲求金,转水旺,使水有顾我之情。

如此之功,不在水而在金矣。

又如午被子冲,赖未合我,而与子穿,则为相我之神。

如未受伤不能为用,必求生助未土之神有力,而未土方得成用。

凶物伤身,解用伤凶之物。

人命中,若遇凶神克我身宫。必求柱中何物,能制伤我之神。则彼自解不瑕,焉能及我哉。

如甲木原被金伤,祸所不免,得火克危自远矣。

又如卯被酉冲,柱中见午亦然。

五行各得其所者,归聚成福。

凡五行不可虚名失位,但要得令归垣,方能为贵。

若归聚一局,妙不可言。

一局皆失其垣者,流荡无依。

凡日主用神,但要著落之处。

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,又遇空亡死绝,沐浴刑冲。

则终无成立,必然流荡失所矣。

大运折除成岁,小运逆顺由时。

文库冲而文明盛,武库掩而干戈宁。

戌为文库,盖火为文明。

八字中原无财官、印绶、食神、生气,则无文章学问之机。

徒得火库,又被关锁,此无文之人也。

若暗有伤官,或印绶隐而不明者,亦主聪明。

柱中得辰未丑字,冲刑戌库,更入东南运道,发火光明。

文章必由此而盛也,高擢翰苑者,余见多矣。

丑为武库,盖金为干戈。

八字中如带秋气,申酉庚辛为煞,

偏官羊刃,又见同宫,此无惧好战之人也。

柱中如得子巳酉神合局,兼行东南木火,制其顽金。

则掩其武,而干戈宁矣。壮士于此,弃甲投闲者,余尝见之。

飞龙离天,随云入渊。潜龙在渊,随云上天。

龙者辰也,天者亥也,云,壬也,龙得其云即飞。

若年见亥,月建辰,岁月干头有壬,则龙在天矣。

若日时水旺,与龙会局,龙必随云入渊。

盖龙以水为家,故上离于天,下潜于水。

得斯象者,文章盖世,平生有塞有通。

功名虽出于台阁,事业终归于林泉。

柱中有巳午二字者,贫薄下流之命也。

若年见亥,时见辰,日月会水,则龙下潜于渊。

若干支有刑冲克破,龙不能安。

要日时上有壬字,龙必随云而上天矣。

此象如年无亥,用巳反冲亦吉,但出寒贱,祖父无依。

后必有人借力,奋发功名,主近侍之责。

运行己酉败绝之乡,丧家罢职,即壬骑龙背格。

大林龙出值天河,四库土全居九五。

大林龙者,即戊辰也。

要四柱之中,纳音得天河水,则龙飞在天。

更全四库则四海俱备,所以天下皆沾雨泽,必为九五大人也。明太祖命,戊辰、壬戌、丁丑、丁未,此亦有因而言。

长流龙复归大海,五湖水聚掌群黎。

长流龙者,即壬辰也。

龙值长流,地支得亥,名曰龙归大海,又曰龙跃天门。

妙在纳音得大海水,四柱俱带水者,则五湖之水,既备且深,龙所益喜,要有庚辛以生之,则出入动摇,山岳,非贵象乎。如王阳明,壬辰、辛亥、癸亥、癸亥,亦因此命而立论。

六合有功,权尊六部。

凡四柱中有刑冲克害破象,本为凶论。

得神挽合有力者,即反为祥,其福高远。

年月成用大贵,日时成用者次之。

三刑得用,威镇三边。

刑本不吉,得用富贵聪明,无用者孤贫凶夭。

何以为得用,三刑有气,日主刚强,无用反是。

子午端门,双拱歧嶷凭外正。

子午二位,正而不偏,故曰端门。

若得夹拱无破损者,更有力量,人必聪明,奋立勋业。

正拱者,亥丑拱子,巳未拱午。

外拱者,申辰拱子,戌寅拱午。

忌空亡克破为害。

巳寅生地,十分秀气合乾坤。

巳寅生有力,能合亥申,亥乃干也。

申乃坤也,若无冲杂,申亥乃乘贵气,才调出群。

天地包藏神得用,显豁胸襟。

亥为天,申为地,明有力量。

如八字中不见二字,得左右之神,拱起二字。

兼有贵气,不落空亡,须当显豁。

或以申亥包酉戌,看系天干何物,以有用为贵。

风雷激烈贵无亏,飞扬姓字。

巳为风门,卯为雷门。

八字中虚拱一位,更有贵人。岁运若逢冲起,必能发达。

贼地成家,贼乱家亡身必丧。

此法月支五阴者是也。

岁日中有神争合为妻,月支陷溺其中。

欲出而不可得,曰贼地。

更得岁日之神,自刑,无暇合我。

得时支乘机,与月支为合。

是谓贼地成家,富贵不浅。

大运去贼则安,再见贼乱则凶。

梁材就斲,木多金缺用难成。

木本赖金斲以成器,若金被神留合,不能来克其木。

却要木与金为邻,就彼雕琢可也。

若木盛金弱,则虽就金,亦不能斲而有用。

假使用木,与金作合,彼此两强,乃为贵论。

纯阳地户包阴,兵权显赫。

八字纯阳,本为偏党。

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,暗拱丑卯巳亥末酉之阴。

二象相济交感,则反全天地之正气矣。

更要四柱无空亡,及天干有生意者极妙。

此象权施边塞,位至公侯,发福非小。

独虎天门带木,台阁清高。

凡岁月得寅一位,却要时见天门,虎必朝天啸日。

柱中更有卯末合局,木盛生风,风从于虎,岂不伟哉。

若使刑冲克破,不得印绶财官,则无用矣。

学堂逢驿马,山斗文章。

身坐长生之位为学堂,更得驿马交驰,一冲一合。

又得高大气象,带财煞贵人者最贵,文章潇洒出尘。

日主坐咸池,江湖花酒。

咸池又名桃花煞。

男女逢之,必然淫乱,多因花酒,流落江湖。

若见财官贵德同宫,反得标格清奇,富贵安享。

大忌刑合,只喜空亡。

福满须防有祸,凶多未必无祯。

大抵用印生身,乃为我之福也。

柱中原有官煞,转生印旺,不遇财伤食神泄气为贵。

运行比印旺地生扶太过,福满处岂无祸生,君子怕处其盛也。

局中原多官煞,再行官煞岁运,其凶乃甚,历尽艰险。

后必有制伏身旺之运,否极泰来之象。

如甲日原被官煞所困,运神再行申酉,乃凶甚也。

顺去有亥子印运,逆行有巳午制运,乃有救之物,岂不为佳。此言阴阳消长,祸福倚伏,天道人事,相为流通,宜细味之。

马头带箭,生于秦而死于楚。

马后加鞭,朝乎北而暮乎南。

此言驿马在日时之下者,必要带合。

谓之联缰,聚大财福,干事过人。

若马前见有刑冲,谓之带箭,断缰之象也。

若来冲者属金,受克者属木,其祸尤甚,主人他乡丧亡。

凡取用驿马,顺则年取其日时,逆则时用其日主。

马无堤栏,则纵肆而不可遏。如后再加刑冲,马必疾行。

终无安顿之地,主人一生,劳碌,奔竞四方。

若刑冲之神,遇有三合六合,则不为加鞭矣。

性灵形寝,多因浊里流清。貌俊心蒙,盖是清中涵浊。

凡取用神,错乱刑冲。

未可便言浊而无用,当审其中有暗藏之物。

如浊中流出一点孤清,则人虽朴陋,多见性情颖悟,机谋异常。若用神清奇特立,不为混杂刑伤,未可使言清也。

但中间有暗藏之物,与所用之物有伤,其病终不可去。

故人虽貌美,必然失学无成,昏迷酒色。

一将当关,群邪自服。

将者,贵重之神也。关者,紧要之处也。邪者,妒我之物也。假如甲乙日生于金旺年月,皆来克我。

得丙透出月上,制煞为权,而煞自服矣。

又如壬癸遇戊己,支土乱克,身不能敌。

紧要处,却要庚辛为印化煞,不敢为乱。

众凶克主,独力难胜。

此言煞重身轻,孤独无助者。

盖无当关可救之神,则不能胜所克矣,决主夭疾。

脱此辈,忌见此辈,化斯神,喜见斯神。

从化之妙,遽不可穷,务要用心详察。

如甲己化土,脱木气而从妻家。

若见甲乙寅卯未亥,皆我比肩。则有原旺之藉,岂无恋哉。

况比刃又能争合我财,使甲己不能相成,反有离间之恨也。

又如乙庚化金,喜见金旺,而妻得倚其夫。

丁壬化木,喜见木旺,两女得倚其母。

丙辛化水,喜要水旺,而母得倚其子。

戊癸化火,喜见火旺,而主得倚其财。

大怕空亡见煞,比肩争妒。

不成名卿巨公,则为孤儿异姓矣。

驿马无缰,南北东西之客。

无疆。马无合也。

南北东西,无所不至矣。如人命遇此,必主飘零。

桃花带煞,娼优隶卒之徒。

桃花日时上见是也。不惟忌刑合有情,尤忌五煞同处。

凡遇此者,不受礼义廉耻之教也。

母子有始终之靠,夫妻得生死相依。

母子夫妻者,专言体用两端,惟在月日为要。

假如戊日坐辰,生于申月。

然土以金为子,金养于辰,少倚母而自强。

土生于申,老得子而有靠。此象甚奇,大忌岁运破而为患。

假如丙日坐子月,用酉金。

然火以金为妻,辛金生于子,适夫家以养其身。

火至酉亡,赖妻财以活其命。此象贵用财官,大怕刑冲散局。

双眼无瞳,火土熬干癸水。

癸水在人属肾,为一身之基,两目之本。

目关五行,惟瞳属水,水涸肾虚,则瞳无所倚。

若日干生于火土月分,日时坐土塞源。

而柱中遇木火耗熬,不成从化者,多患目疾。

若在岁月时中,虽得秋气。

不行西北大运,遇木火太炎之地,恐有丧明之苦。

即水稍得通根,亦有下元之疾。

大肠有病,丙丁克损庚金。

庚属大肠,宜临水土,嫌者丙丁寅卯得局无制。

庚金虽得挂根,又被刑冲克破,兼入木火大运。

水土衰处,便有此疾。

士行湿地而倾根,伯牛有恨。

火值炎天而得局,颜子无忧。

戊土属脾,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。

生遇阴湿之时,又加水浸土处。

运行湿地,岁见土克,则脾土受伤,因而有疾。

火乃文明之象,生于九夏,三合寅午戌局,火愈发辉。

少用木资其劳,不宜见水通根,遇火之焰。

人生得此,乐道无忧。

火行极处,多遇木生,反主夭贫,至不利也。

水泛木浮,死无棺椁。火炎土燥,生受孤单。

木从水泛,不遇运土堤拦,更值死绝之乡。

逢冲并煞,定必堕崖落水,横害毒亡,多不为美。

土因火燥,万物不生,初运南行,废而无用。

后来虽遇财官,不能为用.以致孤贫奔走,无家之命也。

妻多力弱,花粉生涯。马弱比多,形骸飘泊。

凡用财为妻,最要得时得位,日主更喜刚强。

岁月有倚,阴阳各得其所,良配可知。

若财多散乱,刑合不齐,日主孤弱,不能任用。

必因妻获利以养其身也。

此又反言财轻比多,为养身之物,用不可无。

凡遇财旺身强,平生安乐。

见财轻比多不足其用,终必飘泊江湖,逐财劳苦,安享何能?

凡遇凶神交会,善以少而难成。吉曜并临,恶虽多而亦化。

道从理悟,神入心生,熟读苦求,巨微征矣。